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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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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招聘岗位:化工学院博士学位辅导员
招聘单位:化工学院
编制类型: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1
起始日期:2025-11-03
截止日期:2025-11-14
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一、岗位说明:
博士学位辅导员是指在入职后四年内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负责相关学院(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四年期满后,依据个人意愿,可选择教学科研助理教授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期间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确定的重要参考。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专业背景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过程机械及相关专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3.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具备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生原则上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申请时请备注在高校师资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四、信息备注:
此次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招聘每人限报一岗。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22-2740199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oin.tju.edu.cn/SkipAction.do?param=HR3001&pid=207250021001¬ice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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